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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预应力钢绞线厂 洛江区商务局关于开展商贸领域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4 12:13 点击次数:109

钢绞线

 

 

 

 

 

 

 

 

 

 

泉洛商务〔2022〕51号

 

洛江区商务局关于开展商贸领域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 各股室(队、中心),商务系统相关企业:

为深刻汲取2021年河北石家庄“3·9”众鑫大厦火灾、辽宁大连“8·27”凯旋国际大厦火灾等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惨痛教训,切实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水平,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区工作部署,区商务局决定自2022年8月至2023年6月在全区商贸领域范围内集中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眉山预应力钢绞线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原则,结合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聚焦我区商贸领域高层建筑安全风险隐患,在前期治理工作基础上,分级分类评估、精准严格督改、标本兼治提升,健全完善商贸领域高层建筑火灾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预防一般火灾事故,严防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

设置在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的商贸企业(以下简称有关企业)均属于本次专项整治范围。重点整治下列情形:

(一)共性突出风险

1.同一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未明确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的,未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2.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

3.建筑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4.屋面、地下室等区域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违规设置群租房。

5.竖向管井和电缆桥架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封堵。

6.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7.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被擅自拆除或者损坏停用。

手机号码:13302071130

(二)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突出风险

1.无物业服务企业、无管理单位,消防安全无人管理。

2.公共区域电气线路绝缘老化、私拉乱接现象严重。

3.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不到位,共用疏散楼梯。

4.室内(外)消火栓无水或水压不足。

(三)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突出风险

1.电缆井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

2.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眉山预应力钢绞线厂。

3.违规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4.避难层(间)被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

5.分区消防供水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三、整治措施

(一)全面摸排检查。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在前期高层建筑综合整治的基础上,通过共享部门审批登记信息、网格化地毯式排查等方式,全面更新掌握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高层建筑底数清单。按照“部门+专家+网格”的工作模式,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联合乡镇(街道)企业办、派出所等基层网格力量,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地毯式检查,分门别类建立建筑底数排查和隐患、整改责任“三张清单”(附件3),切实掌握有关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状况,深入查找制约本质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分类施策、挂账整改、照单销号。检查前,要结合《福建省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手册》(附件4),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检查和发现火灾隐患的能力。

(二)深化自主管理。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加强指导培训,组织相关企业对照突出风险情形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要结合业务工作通过上门服务、网络平台宣传等手段,推动高层建筑内商贸企业提高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自觉,指导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推动相关企业增强底线思维,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组织相关企业开展自我评估工作。

(三)加强政策引领。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将安全生产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安全管理,通过惠企政策、项目申报核准、财政奖补以及绿色商场评定、老字号评定等政策手段,引领相关企业主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严格问题督改。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针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按照先急后缓、标本兼治的原则,督促相关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精准施策、坚决整改。针对能够当场改正的一般问题隐患,应当督促立即整改;针对问题隐患反复或整改难度较大的,要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及人员,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督促相关企业制定隐患整治路线图、时间表,锚索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于建筑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要根据商务部门职责,配合相关部门现场逐一设置警示标识,推动逐步落实更换措施;对于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当指导督促相关企业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替换;对于室内(外)消火栓管网无水或水压不足的,要督促全部整改,加强检验维修;对于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的,要督促及时搬离、清除,整改落实到位。

(五)推行技防智防。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在仓库、厨房等重点部位,设置火灾探测器、火灾警报装置、自动灭火系统、智慧用电监控器、以及燃气泄漏报警器,做到险情早发现、早处置。

(六)加强培训宣传。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组织组织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开展1次谈话提醒和警示教育,督促其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电工等重点岗位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设施设备操作和应急处置能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完善举报投诉机制,鼓励、引导群众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

(七)做足应急准备。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建立建强微型消防站,超高层建筑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组建技术处置队,加强业务培训和实装实战演练,提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八)推行标准管理。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按照三年行动要求,在前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和高层建筑达标创建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达标创建方案,全面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精细化管理,重点培树1-2家标杆单位,总结经验做法,适时召开现场会示范推广。县级政府要以“时间服从质量”为原则,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抽查验收,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隐患查改、灭火应急处置等能力水平。

四、时间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

1.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8月至11月底):9月底前建立完善相关企业底数和隐患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台账,10月底前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完成消防安全风险自我评估,11月底前完成评估整改抽查核验,集中整治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2.总结固化阶段(2022年12月至2023年6月底):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总结固化经验,健全完善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站在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专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做好工作统筹。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要按照当地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根据工作实际确定任务要求,并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紧密结合、互相促进,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信息互通。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队、中心)在专项工作中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的,要抄告相关监管部门,并共同指导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请于11月1日前报送相关企业重大火灾风险自我评估情况登记表盖章扫描件(附件1),每月20日报送有关统计表(附件3),如无高层建筑内的商贸企业也应盖章反馈,联系人:小骆;联系电话:18065313727,22631152(办);传真:22630132;电子邮箱:ljqswj201507@163.com。

 

附件:1.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评估情况登记表

2.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3.高层建筑排查底数清单、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

4.福建省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手册

 

 

泉州市洛江区商务局

2022年9月29日

 

 

 

附件1

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

评估情况登记表

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公章):眉山预应力钢绞线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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